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党支部开展专题党课 领学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,全面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,2026年9月23日,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党支部召开主题党课,专题领学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。会议由支部书记王明成主持并领学,支部全体党员参加。

支部书记王明成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颁布实施的重大时代价值和历史意义、核心内容与贯彻要求展开系统领学。他指出,该法的颁布实施,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的重要标志,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重大举措,对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,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意义。

在核心内容学习环节,王明成结合条文精神和现实案例,重点解读了该法关于坚持党的领导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、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主要内容。他强调,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教师要发挥学科专业优势,先学一步、学深一层,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实质,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机融入思政课教学、科学研究和支部建设。
交流研讨环节,与会党员结合思政课教学和科研实际谈认识、谈体会。大家一致表示,将以此次党课学习为契机,持续深化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,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,守好课堂教学主阵地,积极开展宣传宣讲,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、历史观、民族观、文化观、宗教观。
王明成在总结中要求,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,把学习贯彻该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坚持原原本本学、联系实际学、融入教学学,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教学科研和党建工作的实际行动。下一步,支部将继续依托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载体,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长效化,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、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。
(一审:刘强;二审:王明成;三审:秦宏毅)







